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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内红旗不倒 墙外彩旗飘飘

说给我圈

🌫🌫🌫

南有暖叔:

satopi:



相信大家能猜到我想说什么了,这两天关于那篇ABO的文也跟群里的小天使们讨论了很多,接下来想说的话都是跟小伙伴们讨论得出的结果。




从没占过tag,自认也混了很久撸否明白该怎么打tag。但是这个tag我必须占,不是为了热度也不是为了搏关注(当然如果有人真的这么认为我愿与一战😃),而是必须要有人发声,让大家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赞同那样一篇毫无逻辑、甚至看不出作者对着两个角色的爱的文。我知道我没有资格这样说,我也挺看不起动不动就矫情写小作文的人,但是我今天也要矫情一次。因为我真的怕我们的默不作声会让更多人心寒。




原文我不想再看一遍,此处无法引援,相信最近有刷tag的小天使们也看到过这篇文和对这篇文的讨论。话说在前面,我对这位写手没有什么恶意,也不想针对作者本人,而且对于作者的文笔我也很欣赏。




然而,首先我想说的是:同人不像原耽,他们不是作者自行创作的人物,他们是有原型的。相信有很多姑娘喜欢这个cp的同时也非常喜欢这两个角色。在我看来,作者选择用qj这样一个梗来处理十分重要的剧情转折,完成自己剧情的铺垫,这件事本身就是十分自私的。试问,哪一个对自己笔下的角色有一分爱意的写手愿意他们受这样的罪?我相信是没有的。




作者最大的错(是的,错。)在于一开始没有标明自己的文章里涉及详细描写的路人×秦明的非自愿性行为,还有abo设定下的强行标记。(当然,我不是说林涛×秦明的非自愿性行为就是值得肯定的,这个之后说。)在我看来,作者在有人提醒她之前甚至并没有考虑过这样的一段描写会给读者带来怎样的不适。非常不幸,我点进去看了。既然看了我觉得我有必要好好说说这个qj梗。




我明白作者想要通过自己的文章传达怎样的观点——真正的爱是不会受性别或者AO性征的影响的。这一点我非常赞同,而且这也是我喜欢看ABO设定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但是这一切都不是作者使用这样一段过分的剧情来完成自己的立意的理由。因为在我看来,作者完全还有更好的选择,有无数种不那么过分的方法可以让秦明失去omega的身份。可是呢?作者选择了伤害最深的一种,让秦明承受一个陌生人的侮辱甚至凌虐。我在作者直白的描述中甚至没有看到一丝仁慈,我不禁怀疑他是不是在这些凌虐中汲取到了快感。也许是我想多了,可是那段文字给我和我的小伙伴们的感觉就是这样的。把这些话说出来不是想要攻击这位作者或者站在制高点教育别人,而是想说,这样的做法真的让很多人感到难受。




我也是一个(过气的)写手,明白写文的不易,对于自己笔下的这两位也确实是非常非常爱的。网剧里的秦明本身就已经经历过很多坎坷,上天本就对他不公,我不愿在自己的笔下他还是那个不幸的人。可以说我不现实或者理想主义,但我认为这正是同人存在的意义。相信大家也不愿意看到自己放在心尖疼的角色毫无逻辑毫无铺垫,那么直白地被侮辱、凌虐。如果你不爱,大可不必去写。




说回qj这个梗,我相信喜欢林秦的大家都能明白,qj就是犯罪,这没什么好争辩的。不要跟我争辩这只是一篇文章,不是真的,没必要这么认真。我想说,有必要,当然有必要。知道我在说哪一篇文的朋友可以点进评论去看看,这篇文的影响已经可以在评论中看出来了。评论里有人说这样的剧情下强奸的设定是合情合理的,我不明白,有谁被这样对待是合情合理的?更有甚者,表示【不过秦小明也是活该,早被林小涛标记就好,自己也做。】你没看错,这是原话。不客气的说,简直叹为观止。一个qj的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大家的同情,反而被人用这样的语气说,是你活该。大家一定都听过那些斥责qj受害者被伤害是因为衣着暴露不懂得保护自己的说法,扪心自问,这句话跟那些人的说法,又有什么不同?而最最可笑的是,这位姑娘口中说的【早被林小涛标记就好】,也来自于一段林涛×秦明的非自愿性行为。重复一下我的观点,qj就是犯罪,这无关于对象,也无关于两位当事人是否相互喜欢。我十分恳切地希望大家都能够明白这个道理,不要受到这样的剧情影响。




总而言之,我认为这些言论比这篇文本身更加令人寒心。也正是这些言论,让我下定了这这篇文章的决心,因为总得有人愿意去费这个力气说点你们可能不爱听的话。我们是写手,我们就应该对自己的读者负责、对自己笔下的人物负责。只想要满足自己的写作欲望而忽略原作人物本身的性格和关系,还不如去写原耽,这也是我想对一些ooc文章和为虐而虐的文说的话。




感谢大家愿意看到这里,从昨天开始也有人因为这样一件事选择离开这个圈子。虽然不舍,但是也能够理解。同时我也非常难过,因为促成他们离开的不仅是这件事本身,更有我们这些人的事不关己。林秦是我第一个如此走心的圈子,我也很喜欢这个圈子里的各位太太和读者。我爱这个圈子,所以有些事必须要说,不然我怕它真的走不远。






最后谢谢群里的小天使们,我还能爱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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